《咬文嚼字》是一份严肃、严谨而可读性强的杂志,本人虽然已经较长时间不再从事文字工作,但是仍然爱看这一类杂志和文章。最近一期(2007年第4期)的《咬文嚼字》,有四篇文章各有一处说法不确,现特提出不同看法,愿与四位作者商榷。 第十六页《应是“奈河桥”》说: “奈河”是佛教所传地狱中的河名,河上有桥名奈河桥。 谢按:关于奈河桥引用较多的是《宣室志》的记载: 董观,太原人,善阴阳占候之术。唐元和中,与僧灵习善……行十余里,一水广不数尺,流而西南。观问习,习曰:“此俗所谓奈河。其源出于地府耶。”观即视其水,皆血,而腥秽不可近。 观其语文,近乎道教;但是道教经典中也难以找到有关奈河桥或奈何桥的记载(或者有记载但本人未曾见到)。迄今并无佛教三藏记载奈河桥或奈何桥的发现,灵习也说奈河是“俗所谓”的,因此,说“‘奈河’是佛教所传地狱中的河名”没有依据。 《错把“行拘”当“刑拘”》一文(第二十一页)认为: 被行拘者是影响治安管理的人,有错误行为,但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根据有关教材: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
咬文嚼字读后感作文有时会薄如纸张贴在墙上......当您外出时,我可以变成漂亮的发卡戴在头上?恨,那恨又是什么,是一种更加深沉热烈的爱。还有陆地。而由千年古刹之称的景德禅寺更是香烟缭绕,梵鸣悠长,大雄宝殿也在今日举行上梁仪式;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浓浓的眉毛,雪白的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