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可是当时的情景仍常在我眼前闪现,当时的声音仍常在我脑海中回荡。
那是一个晴朗且炎热的上午,老师在黑板上写题,同学们则聚精会神地做题。
我正在思考一道应用题,每当我的思维就要捕捉到答案的线索时,零乱的思绪又使我跌进了茫然中。这道题的题目是这样的:快车与慢车同时从甲、乙两城出发,快车10小时能走完全程,慢车15小时才能走完全程,后来,两车在距离中点30千米处相遇,请根据以上条件求出甲、乙两城的距离。
经过反复琢磨,我总算想到一种算法:用两车相遇时距中点的距离(即30千米)除以快车所走路程占总路程的率(根据两车的速度比,这个率应该是1/10-(1/10+1/15)=3÷(3+2)=3/5)减去快车到中点时所走路程占总路程的率(即1/2)。这算是用相对应的量除以相对应的率了,经过整理,我得到以下算式与答案:
30÷【1/10-(1/10+1/15)-1/2】
=30÷(3/5-1/2)
=30÷1/10
=300(千米)
正欲下笔,忽听老师说:“我把这道题给大家讲一下啊!”说的正是我在思考的那道题。
听一听吧!我想。老师写出方法:用快车比慢车多走的路程(即30千米×2=60千米)除以两车速度所占总路程率的差(即1/10-1/15)。这种方法听起来简单,快捷,是一种不错的方法。根据这种方法列出的算式为:
30×2÷(1/10-1/15)
这时,我的思绪又乱起来——到底是用老师的方法,还是用自己的方法?
经过强烈的思想斗争,最后,我决定用自己的方法计算。人们说:条条大道通罗马。我要用自己的思维方式解出这道题!
我把算式写在本子上,算出答案,正是300千米,抬头一看,老师写在黑板上的答案竟是1800!差这么多!经过检查,我没有计算错误,那只能是方法有问题,无奈,只好问老师为什么错了。得到的回答是:“怎么能这样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