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原在上海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做直销工作,去年6月份,经朋友介绍,进入杭州某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去年7月,张某通过微信群发放招生简章,开始招收落榜考生就读山东某护理职业学院的预科班。当月,一名浙江衢州的落榜考生家长李先生联系了张某,表示有意让孩子入读该预科班。
在咨询张某的过程中,李先生获悉,孩子通过张某所在的教育机构入读该预科班,上一年学,随后再读三年,即可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而让李先生最心动的一点是,张某告诉他,孩子可以不用参加高考,只要通过学校内部的考试就可正式入读。
考虑再三,李先生向张某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12000元。按照张某的说法,这笔钱中一部分是用于打点关系。
然而,李先生不知道,这个所谓的预科班其实就是换了个名称的“高复班”。
拿到钱后,张某将其中的3000元交到所在教育机构的财务处,其余部分则收入自己囊中。
同年8月,利用相同的说辞,张某又骗得绍兴钱清的一名家长王先生15000元“入学费”。
然而,8月15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文件禁止当地高校开办预科班(高复班)。接到该消息,张某所在的培训机构退还了报名学生每人3000元的报名费。
但张某没有退钱的念头。抱着侥幸心理的他认为,只要拖延时间,事情总会过去的。于是,张某没有告知家长真相,而是电话通知学生家长,原定报名日期从2014年8月29日推迟到了2014年9月12日,自己则拿到了财务处退还给两位家长的6000元。
到了报名当天,李先生和王先生兴冲冲带着孩子前去学校报名,结果被告知预科班早已取消。
王先生要求张某退钱,张某不肯,于是王先生报警。案发后,张某家属等全额退赔了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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