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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

2018/9/10 14:44:03 人气值:
学历层次: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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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重庆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45年,当代著名的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等著名学者曾在学院任教。1952年国家调整高等教育结构与布局,学院与兄弟大学法学院系共同组建了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重庆大学法学本科恢复招生,2002年6月16日重庆大学法学院恢复成立。2008年成为西部唯一“211”工程单独立项的法学学科,2010年成为重庆大学“985”工程单列学科。重庆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9年在教育部的学科评估中,重庆大学法学位居全国第19位。现任院长是知名教授陈忠林。

历史沿革

学院历程

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校址最初设在重庆市菜园坝,1933年迁至重庆市沙坪坝嘉陵江畔,1935年为四川省立大学,1942年成为国立大学;截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文、理、工、商、法、医等六大学院的国内外知名综合性大学。

重庆大学享有“嘉陵与长江相汇而生重庆,人文与科学相济而衍重大”的美誉。在1934年3月13日,蒋介石携夫人宋美龄到沙坪坝视察重庆大学后赞叹学校“颇有蒸蒸日上之势”。抗战时,蒋介石甚至准备把重庆大学办成中国的“剑桥”。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早在民国时期就是中国最杰出的国立大学之一,当时学校全称为“国立重庆大学”。位居民国十大国立大学之列。李四光、马寅初、何鲁、冯简、柯召、吴宓、吴冠中、潘序伦、郑衍芬、段调元、俞建章、朱森、毛鹤年、丁道衡、丁洪范、朱祖晦、柱国璋、张圣奘、傅丽夫、潘大逵、王铁崖、刘觉民、罗蜇潭、叶谦吉等大批著名学者曾在学校执教。经过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重庆大学成为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理工,经管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大力发展人文艺术、法学、经济、管理、艺术、教育等学科专业,促进了多学科协调发展。

1952年前后全国高校院系调整,重庆大学的文、理、商、法、医五个学院及工学院中的土建系、化工系等被调整到其他高校,经并入其他高校的部分工科专业后,成为一所以机械、电气、动力、采矿、冶金等学科专业为主体的多科性工业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截至1966年,全校共有6个系,15个本科专业。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重庆大学进行了全面的恢复调整与改革建设,新增了经管文法艺术体育类专业,发展成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84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6年通过教育部“211工程”部门预审,同年被正式列入国家“211工程”和“九五”建设规划,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

2000年5月31日,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分别属于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重庆大学、建设部的全国重点大学——重庆建筑大学、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全国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新的重庆大学。

原重庆建筑大学的前身重庆土木建筑学院是1952年由重庆大学、西南工业专科学校、川北大学、川南工业专科学校、成都艺术专科学校、西南交通专科学校共六所院校的9个土木、建筑系(科)合并而成。1953年并入云南大学、贵州大学的土木系,1954年更名为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成为西南地区唯一一所建筑工程学院,也是当时中央建筑工程部唯一一所直属高等院校,195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截止1966年,全院共有4个系,15个专业。1978年被原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94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建筑大学”, 经过恢复调整和改革,学校由一个单科性学院发展成为土建类学科专业齐全,以土木建筑、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等主要专业为特色的、以工为主,兼有理文管理法学等学科的建设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其建筑学、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城市规划和工程管理等主干专业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教育质量评估。

原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培养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技术、施工技术、建筑设备安装、经营管理等方面应用型专门人才的普通高等工程专科学校。其前身为1974年成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第一技术学校,1983年集体转业改为重庆建筑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1997年被原国家教委确定为全国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

2001年,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重点共建重庆大学的协议》,国家教育部和重庆市政府在2001-2003年期间给新重大投入5.4亿人民币的建设资金;2008年,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重点共建重庆大学的协议》。明确提出,重点推动重庆大学若干学科达到或接近国际一流学科水平,尽快把重庆大学建设成为一所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此新重大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学校在短时间内实现了全面的实质性融合,提高了办学效益,实现了优势互补,优化了资源配置,增强了办学实力。2001年经部市共建成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04年被确定为中央直管高校。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先后经教育部批准新建了网络教育学院、软件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美视电影学院,2002年恢复成立法学院,2008年恢复成立农学及生命科学研究院,并于2007年将人文艺术学院调整为艺术学院和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加强了人文科学的学科建设。

2011年牵头建立了重庆大学联盟,并同北京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6月份,人文社会高等研究院建立,积聚了大批知名学者。

院系调整

(此部分参考《重庆大学校史下册1949-1994》,重庆大学出版社1994年10月第一版,以及2009年的《漫步重大》创刊号):

1952年重大医学院调入当时的华西大学,即华西医科大学,后来又被并入四川大学;

1952年重大文学院并入四川大学,部分老师调入当时的西南师范学院(西南大学)

1952年重大铁道工程专业调入唐山铁道学院土木系(即西南交通大学土木系)

1952年重大商学院调入当时的西南财经学院和四川财经学院,即西南财经大学;

1952年重大法学院参与组建当时的西南政法学院,即西南政法大学;

1952年重大体育系科调入西南师范学院,即西南师范大学(2005年7月与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西南大学);

1952年重大农业系科调入西南农学院,即西南农业大学(2005年7月与西南师范大学合并组建西南大学);

1952年重大化学化工系调入四川化学工业学院即成都科技大学,后来又被并入四川大学;

1952年重大的土木建筑参与组建后来的重庆建筑大学,重庆交通学院后又从建筑大学中分离,2000年重庆建筑大学重回重大;

1953年重大石油专业调入北京石油学院(即中国石油大学)

1953年重大理学院并入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法学院1955年重大无线电系电报电话专业与天津大学两个专业组成北京邮电学院(即北京邮电大学);有部分电讯专业调入重庆邮电学院(即重庆邮电大学)

1956年在重大地质系的基础上成立四川地质学院(即成都理工大学);

1952年调入重大有西南工业专科学校和川南工业学院机械科和电机科,石油专科学校钻探和机械科,西南工业部工业学校机械科。

1952年调整中,文,商,法,医学院全部调入他校,工科专业有进有出,理学院暂时保留未动。

1952年9月20日,以何鲁教授为主任委员的重庆大学院系调整委员会开始着手搬迁事宜。从9月28日起,到11月19日,一个半月的时候,调整搬迁工作基本结束。但是对重庆大学的调整远没有结束。

1953年理学院全部调入四川大学,1955无线电系全部调出,1956地质系全部调出,

1952大调整中,工学院是唯一保持了较强实力的学院,因为此时整个重大只剩下一个学院--工学院。工学院自身也受到重创,无线电系和地质系全部迁出,土木建筑系也全部迁出,1958年重大曾增设了国防科技专业的6个新系,1962年时这6个新系又被调整组合,重大仅保留了无线电专业。第一次调整后工学院所存在的6个专业为:机械制造系,动力系,电讯系,采矿系,冶金系,地质系。

第二次调整后所设置专业为:机械制造系,动力系,电机系,采矿系,冶金系。至此,重大只有5个专业。

校容校貌

现代化的教学设施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基础。学院始终重视各种教学条件的建设与改善。学院拥有较为完善的先进教学设施,如法学图书馆,模拟法庭,多媒体数字阅览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院内局域网等。

学院还购买了lexisnexis网站的使用权,师生可以通过该网站了解世界各国的法律法规和判例。随着学院学科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学院的教学条件也将不断得到新的改善。

学科设置

重庆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根据《重庆大学法学院2012博士招生简章》,从2012年开始在刑法、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法、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等学科招收博士生。同时,法学院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在刑法、法制史、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并设有法学本科专业1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曾是重庆市重点学科、经济法学也是重庆市重点立项建设学科。 自2011年11月起,重庆大学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成为重庆市重点学科。

学院依托重庆大学作为拥有研究生院的综合性大学优势,加强了自然科学、工程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与融合,在刑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领域形成了特色与优势。经过辛勤耕耘和持续发展建设,学院已积聚了较为雄厚的实力和丰富的办学经验,并荟萃了一批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已经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具有广泛影响,享有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2008年成为西部唯一“211”工程单独立项的法学学科,2009年建成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并且法学本科专业成为重庆市高校特色专业,2010年成为重庆大学“985”工程单列学科,恢复法学院9年来,法学院的发展速度非常迅速,被誉为重大现象。

009年在教育部的学科评估中,重庆大学法学位居全国第19位(小法学)。2011年,武书连版中国大学排名中,重庆大学法学院位居全国第19位(大法学)。2011年12月,根据武书连主持的《2012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公布的最新数据,重庆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在2011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法学二级学科同学科中排名第一。获得第二名的是武汉大学、第三名的是北京大学,第四名是清华大学,第五名是中国人民大学,第六名是中国政法大学。

学科名称排名等级校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A++重庆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A++武汉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A++北京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A++清华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5A+中国人民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6A+中国政法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7A+中国海洋大学

专业设置

法学专业(文理兼收)

该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熟悉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具有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并具有较高的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可以从事法律实务、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民法、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公司法、经济法、金融法、财税法、证券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房地产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票据法、律师与公证制度、法律英语等。

就业方向:可在企业、律师事务所、公检法、党政机关及高等院校从事法学实际工作及教学科研工作。

教学力量

师资队伍

重庆大学法学院学院一直注意将学科队伍建设作为发展重心,通过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已形成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相对合理的研究型学术团队。共有教职员工50余名,教授15人(博士生导师12人)、副教授27人,80%以上教师具有博士学位,50%以上教师具有国外留学一年以上经历。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巴渝学者1人,近30人次担任国家社科基金会评委、全国性一级或二级学会副会长、省部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专家顾问等职务。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刑法、法理学、经济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领域都有全国性学术影响的学者。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刑法、法理学、经济法学、民商法、知识产权法领域都有全国性学术影响的学者,如陈忠林(刑法)、程燎原(法理学)、胡光志(经济法)、张舫(商法)、齐爱民(知识产权法)、宋宗宇(建筑法、民法)、黄锡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

除了学院拥有博导12名以外,重大法学院还拥有以下教师资源:

(1)特聘教授:比如西南政法大学李昌麒教授,重庆市委党校张正德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教授,日本诉讼法学泰斗、东京大学新堂幸司教授。

(2)客座教授:如日本大阪学院大学全理其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卫平教授,国立台北大学著名法学家陈慈阳教授、意大利比萨圣安娜高等大学教授、世界著名国际法教授de Guttrey。

(3)兼职教授: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副首席检察官沈仲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强世功教授。

(4)荣誉教授:比如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亚美法学研究所所长柯恩(Jerome A.Cohen)教授。

此外,重庆大学法学院十分注重与海内外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已与日本、美国、英国、德国、荷兰、奥地利、韩国等国家及我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的著名大学法学院建立学术交流关系。每年都派教师出国做访问学者、攻读博士学位、参加学术会议、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同时也邀请了许多知名专家来学校作学术讲座或任教。

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名单

专业编号专业名称博士生导师
030101法学理论程燎原,陈伯礼,马胜荣
030104刑法学陈忠林
030105民商法学张舫,齐爱民,宋宗宇
030107经济法学胡光志,曾文革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陈德敏,黄锡生,秦鹏
030120知识产权法齐爱民

重庆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名单

专业编号专业名称指导老师
030101法学理论程燎原,侯茜,陈静熔,贾焕银,喻中
030102法律史张晓蓓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陈伯礼,王本存,徐继敏
030104刑法学陈忠林,高飞,牛建平,肖洪,周国文
030105民商法学张舫,齐爱民,宋宗宇,刘丹,李晓秋,张小强,袁文全,王莉
030106诉讼法学杨春平,蔡维力
030107经济法学胡光志,谢甫成,陈晴,林全玲,靳文辉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陈德敏,黄锡生,秦鹏,张才琴,唐绍均
030109国际法学曾文革,杨署东,周超,吴雪燕
030120知识产权法齐爱民,张小强
410100法律硕士
410200法律硕士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名单:

陈德敏:1952年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重庆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重庆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点学科带头人。2002年美国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1993年起获国务院颁发的专家特殊津贴,2003年起受聘为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研究方向:环境资源法学、经济法学、可持续发展规划政策

陈忠林:陈忠林教授主要从事法学基本理论 、刑法基本理论与实践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现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智库专家、重庆市刑法学会副会长、重庆市劳动教养学会副会长。

曾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首批人文社会科研基地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治理对策研究中心主任、西南政法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人文社科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山东大学刑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湖南大学、河南大学、福州大学、湘潭大学等大学客座教授。

重庆大学法学院程燎原:男,被誉为西南政法精神领袖。1959年8月7日(阴历)出生,湖北省浠水县人,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2年毕业留校任教。1999年晋升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2002年年调入湘潭大学,任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湘潭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2004年调入重庆大学,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

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陈伯礼:重庆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1965年出生于辽宁盖州,汉族,九三学社社员,1997年毕业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香港法律教育基金会访问学者。现为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理学会理事,重庆市政协委员,重庆市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庆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学术带头人,长期从事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现代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编、参编教材3部。曾获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2次,三等奖1次,获沈阳市五四奖章、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知识分子和沈阳市优秀教师称号,并入选辽宁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新世纪辽宁社科优秀理论人才培养工程。

曾文革: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出生于1966年8月,重庆巴南区人。现为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教学与研究。1987年7月毕业于在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获经济法硕士学位,2004年1月在西南政法大学获得经济法博士学位。2004年3月至5月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作访问学者三个月;2004年7月至2005年8月在美国佛罗里达大学法律学院作访问学者一年。在武汉大学做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

黄锡生:教授,男,汉族, 1964年11月生于江西石城,法学博士。现为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环境资源法学重点学科负责人,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负责人,重庆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重庆大学“985”平台骨干专家,重庆大学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重庆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的教学与研究,已公开发表论文 90 余篇,出版学术专著7部,主编、参编法学教材 20 余部,主持、参加国家社科基金和省部级课题10余项,获省部级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获得者。

张舫:辽宁沈阳人。1997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为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主要从事民商法、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05年9月~2005年12月,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2006年2月~2007年2月,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访问学者。

胡光志:1984年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毕业;1993年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副院长、《现代法学》编辑、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现为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科学术带头人。

宋宗宇:男,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1968年7月出生于四川达州。1986年9月由四川省达州市第一中学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法学专业学习,1990年7月毕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在该校获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11年1月在重庆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9年4月受美国国务院和司法部邀请考察美国司法制度,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国家公派到澳大利亚Deakin University从事访问学者工作。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兼私法系主任,重庆大学建筑法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民商法、经济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学与研究工作。

齐爱民:教授,男,河北晋州人,重庆市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带头人。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齐爱民教授是我国研究网络与电子商务法的知名学者,在网络与电子商务法领域,齐爱民教授策划和合作主持丛书三套:《电子商务法学研究丛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陆续出版)、《金融电子化法律问题研究丛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陆续出版)和《二十一世纪社会信息化立法研究丛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陆续出版)。其2002年出版的《电子商务法原理与实务》提出了广义电子商务法学说,该学说逐渐为我国电子商务法教科书所普遍采纳。同年出版的《网络金融法》被中国国家图书馆列为珍藏版。起草的“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建议稿”已公开发表(《河北法学》2005年第5期),并报送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在《武汉大学学报》、《法学》、《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著作百余篇(部)。2004年,获广西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省部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项。

齐爱民教授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的国际和国内立法。曾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专家顾问出席2002年10月14日到18日在维也纳举办的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工作第40届大会——电子订约公约大会,并做大会发言。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示范法)》(学者稿)的起草工作中,作为专家组成员之一,负责起草第七章;参加我国第一个电子交易条例《广东电子交易条例》的专家鉴定与修改工作;参加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条例》的专家征询工作并出具专家意见;接受商务部邀请,对《APEC隐私权保护原则》提供专家意见。2005年5月应美国商务部邀请为《APEC隐私保护原则》在中国的实施提供书面意见。

许明月:1963年2月生于安徽省桐城县。曾就读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并分别获法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助教、讲师、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为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张才琴:女1958年生,重庆人,主要研究方向是环境保护法和经济法、诉讼法律制度。

张晓蓓: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主要从事法律思想史和法制史的研究。

秦鹏:教授,博士生导师。1969年生,山东高青人。1990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2003年、2006年分别在重庆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留校进入重庆大学法学院,2006年被评聘为副教授,2008年被破格评聘为教授,2009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9年1月至2010年1月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进行学术访问交流。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经济法科研教学及法律实务工作。

杨春平:男,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1958年2月生于重庆市涪陵区,籍贯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2005年重庆大学晋升教授。 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重庆市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讲师团教师;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政府立法评审委员。

办学成果

截至2012年4月,重庆大学承担国家自然科学重点基金项目、973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防科研项目等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4000余项,获国家、省部级(科技)奖1000余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0余项、省级教学成果奖近90项,国家级精品课程20门、市级精品课程近50门。

截至2012年4月,重庆大学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20万余名优秀高级人才。其中,40余人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重庆大学与美、英、法、德、俄等20多个国家的116所知名高校,以及德国Siemens、美国Rockwell、Microsoft、利宝集团、香港美视电力集团等多家境外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学校作为教育部指定的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院校,已接受来自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韩国、巴西等五大洲的102个国家留学生。重庆大学意大利比萨孔子学院、泰国勿洞孔子学院、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孔子学院的成立,促进了学校对外开展汉语教学和中外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截至2012年4月,重庆大学在职教职工5500余人,其中,教师28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外聘两院院士10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人,“973”首席科学家4人,国家级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0余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人,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9人,青年千人计划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4人、讲座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7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5人,国家“四个一批人才”1名,部、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40余人;正、副教授1700余人,博士生导师近400人。

录取招生

重庆大学法学院2014年关于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一、申请专业

学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法学院所有专业(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外)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二、接收名额:学校自定

三、申请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本科高校为211、985、高校联盟的同学优先考虑;

3、申请者应获得所在学校的校外推荐免试生资格(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需取得所在高校的学术学位推免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四、申请的初审材料

1、重庆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进入预报名网址预报名后方能下载)。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证书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五、奖助政策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培养模式、以鼓励优秀为目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向所有全脱产的全日制硕士生(委托培养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

在学籍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在学籍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委托培养及电影学院除外)。

所有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年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电影学院除外),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学院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学院要求执行。

4、学校为研究生提供的其它项目

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待有关政策确定后将及时在学校研招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六、申请程序

1、申请者必须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生预报名" 系统中进行预报名,注册后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在截止日期前将规定的纸质材料寄送到所报考学院。

2、接收校内推免生的工作按学校教务处的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3、推荐学校必须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申请者必须符合推荐免试条件。拟申请到学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预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重庆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办理。将填写好的“重庆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直寄申报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收。学校接收校外推免生的初审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26日(请与申报学院直接联系)。

七、推免生的复试安排

重庆大学法学院1、符合推免生条件的申请者(含接收校内、校外)均须参加复试。复试要求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复试内容: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详见重庆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专业的备注栏的复试科目,请符合条件者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复试方式多样化,可组织异地复试等。

注:参加学校2013年举办的研究生“学术夏令营”(拟申请2014年推荐免试生)并被预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2、复试时间:9月27日。来校复试时请自备照片一张,到重庆大学医院参加体检。

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函索取加盖有当地省级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合格学生在2013年11月20日前将盖有当地省级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通过省级招办审批后,且复试成绩合格的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现场报名确认时间11月10-14日。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者,视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不能录取。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学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生资格。

2、申请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

3、申请者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体检不合格的,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知名人物

著名校友

段文波:1979年10月出生,男,汉族,江苏省连云港东海县人。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支部书记。2004-2007年,在重庆大学法学院就读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冉克平:1978年出生,汉族,湖北枝江市人,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6.9—2000.7 就读于重庆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

学院领导

院长陈忠林教授:负责学院全面工作。[1]

党委书记徐建华副教授:负责学院党建和组织工作。

副院长黄锡生教授:负责学院科研工作。

副院长胡光志教授:负责研究生招生与教学管理工作。

副院长秦鹏教授:负责本科教学工作

党委副书记张燕老师:负责本科生及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

校园文化

校训:耐劳苦、尚俭朴、勤学业、爱国家。它概述了人才成长的前提是吃苦耐劳,成长的关键在于崇尚生活简朴,成才的途径唯有勤于学业,做人的根本则是热爱祖国。

校歌:江汉思禹功,教化溯文翁。学府宏开,济济隆隆。考四海而为俊,障百川而之东。研究科学,振兴理工。启兹天府,积健为雄。复兴民族兮,誓作前锋。

校歌歌词是重庆大学第二任校长胡庶华先生在1936年撰写的,共55个字。这首70多年前创作的校歌,是一首高唱爱国精神的歌,是一首立足巴蜀、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歌。胡庶华生于1886年,湖南攸县人,曾任同济大学、湖南大学校长,192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师学会会长。1935年8月至1938年7月任重庆大学校长。

曲作者许可经先生,1904年9月出生,四川三台人,音乐教育家、作曲家、中国音乐高等教育先驱者,1936年任重庆大学教育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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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2013级研究生开学典礼暨导师见面会成功举行[2]

2013年9月6日上午11点,法学院2013级研究生开学典礼暨导师见面会在二综418教室隆重召开。重庆大学前党委常务副书记陈德敏教授、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党委书记徐建华、副书记张燕、副院长黄锡生教授、副院长胡光志教授、副院长秦鹏教授等多位领导,以及法学院2013级研究生和众位老师参加了本次典礼。

典礼开始,副院长兼主持人胡光志教授首先介绍了与会领导和学院师资队伍,并向大家介绍了由张燕副书记等6位成员组成的研究生工作组和教务秘书系统,他们分别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和教学管理工作。随后,党委书记徐建华上台为开学典礼致辞,他代表学院全体教职工对在场170余名新生致以热烈的欢迎和真诚的问候,并对大家加入重大法学院的选择表示欣慰和祝贺,同时也希望同学们能站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开拓进取、勇于突破,为自己、为学院争得无上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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